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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在看到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的同時,也要警惕債務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與2011年地方政府債務審計結果相比較,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增長較快,從2010年底到今年6月底,債務餘額增加近4萬億元,年均增長近20%。
  “一些地方領導幹部政績觀存在偏差,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盲目舉債發展,也使部分地方債務率較高。”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王雍君地方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程度較高,部分地方和單位還存在違規融資、違規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等問題,也容易形成局部風險。
  “從體制、機制和源頭上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才是治本之策。”
  ——審計署科研所所長崔振龍他建議,通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此外,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和財權,解決地方政策“沒錢花”的問題。
  (原標題: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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